厦发改收费〔2017〕458号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2个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厦兴〔2017〕5号)、《关于调整新增专业软件技术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厦兴〔2017〕20号)文及附件悉。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教育部备案和审批的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5号)及你学院办学实际情况,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你学院2017年新增幼儿发展与健康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年,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你学院应严格遵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使用规定的财务票据,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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