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年度颁发专业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3、勤工助学:对经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学生发展性资助。
4、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5、学费减免: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获国家助学金后仍无法正常缴完学费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贫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