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主招生总成绩由综合知识评价成绩、网络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1000分。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择优录取。
(一)综合知识评价成绩总分300分,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该项成绩按30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有两科以上合格者(中职阶段学籍卡中语文、数学、外语最后一次成绩有两科折合百分制在60分以上者)。
2.获得北京市美术统考专科(或本科)合格证者。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材料的考生,如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籍卡中无不良记录者折算综合知识评价成绩为180分,其余情况不予折算或计入该项分数。
(二)网络面试总分600分。
(三)奖励加分总分100分。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最多按10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给予农村户籍考生20分奖励加分。
2.给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称号者20分奖励加分,给予其他校级优秀称号者10分奖励加分。
3.给予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籍卡中无不良记录的考生20分奖励加分。
4.给予在校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20分奖励加分,获得区级以下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10分奖励加分。
5.给予具有书法绘画、器乐、声乐、舞蹈、表演等特长,获得过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10分奖励加分。
6.给予持有其他各种能证明其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特长的证书及证明者10分奖励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