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
学校资助政策:家庭生活困难的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金。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解困(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核验后,学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到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好贫困证明交给学校资助部门,学校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按照相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学校还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新生到校报到后可到学工处具体咨询。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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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家庭人口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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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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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家长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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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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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类型 |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3.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4.孤残学生:□是 □否;5.烈士子女:□是 □否;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7.城镇困难群众子女:□是 □否;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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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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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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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注:1.本表用于非本地户籍的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所有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