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考生清楚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十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41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招生专业、学制及外语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有无外语要求 |
1 |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
3 |
无 |
2 |
光伏工程技术 |
3 |
无 |
3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3 |
无 |
4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3 |
无 |
5 |
储能材料技术 |
3 |
无 |
6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无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无 |
8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无 |
9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无 |
10 |
数控技术 |
3 |
无 |
1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无 |
1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无 |
1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无 |
14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无 |
1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无 |
1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无 |
17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无 |
18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无 |
19 |
分析检验技术 |
3 |
无 |
20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无 |
21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3 |
无 |
2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无 |
2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无 |
24 |
软件技术 |
3 |
无 |
25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无 |
26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无 |
27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无 |
28 |
市场营销 |
3 |
无 |
29 |
电子商务 |
3 |
无 |
3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无 |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确定的投档分数线出现同分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其他科目(如技术)分数的高低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语文分数、数学分数、外语分数、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等级转换分总分的高低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依次按语文分数、数学分数、外语分数、物理分数、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2门再选科目等级转换分总分的高低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依次按语文分数、数学分数、外语分数、历史分数、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2门再选科目等级转换分总分的高低进行录取。
2.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3.根据生源结构,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作相应调整。
4.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本学院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籍。
5.学院所开设的各招生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收。
6.考生进校后,在规定的范围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满足专业调整的需求。
7.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8.考生身体条件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书费:500元/年(预收);住宿费: 800元/年。
第八条 国家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