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国际商务)、旅游管理、英语、日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行政管理、统计学专业学费4800元/生·年,法学、人工智能、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建筑学、护理学、药学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0300元/生·年。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学费58000元/生·年,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63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学费按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第二十六条 浙大城市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16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