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创建于1999年7月。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1600余名,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余名。
目前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工程、医学、外国语、商学、传媒与人文、法学、创意与艺术设计等9个专业学院和1个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0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类)和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
学校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学养深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为49%,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90%。
二、报考条件
(一)学校美术类专业考试采用浙江省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浙江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设计学类;招生计划:155名;招生省份:浙江省
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选考科 目范围 |
备注 |
艺术类 (二批) |
设计学类 |
155 |
4 |
10300 |
不限 |
按大类招生,一学期后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专业 |
注:招生专业、计划和批次最终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满分750分)×50%+专业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50%。
五、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凡与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所列内容如与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