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开展招生宣传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旨在发挥在校学生的作用,加强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同时,也促进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学校,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爱校荣校精神, 增进与母校感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招生宣传志愿者可分组或以学生个人开展活动,按照城市、地区分组。原则上委派学生返回原毕业的高中学校,或者在所在城市、地区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开展
1、我校在读在籍学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并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参加活动的学生应熟悉学校情况,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宣讲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招生纪律规定。
2、根据志愿者报名情况确定寒招的高中并选出队长,对寒招队伍进行招生宣传培训,筹备寒招所需的宣传物资,跟进其队伍回母校宣传活动进展,做好安全教育。
三、活动内容
1、寒招活动可采取访谈、座谈交流、设点咨询、派发资料等方式开展。每个团队要与高中母校不少于2名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交流,不少于30名师弟师妹交流学习心得,介绍我校办学特色、专业设置等,至少拍摄8-10张活动现场图片,并提交活动报告,统一发送到招生办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以下格式:队长名字+宣传高中+电话)
2、各团队在招募完成后,寒假前到招生办领取宣传物资和材料,队长要主动提前联系母校领导、教导主任及高三年级班主任和老师,提前确定进行“寒宣”活动的时间和流程,做好回校的各种宣传工作。
3、开展活动之前,各团队必须观看近几年的宣传资料,充分了解我校招生信息和往年的录取信息,做好充分的准备。宣传当天准备好学校的宣传资料,听从高中的安排到规定的地方进行宣传。
4、每名队长要密切联系团队成员,统筹安排,协调组织,确保队员们的安全。
5、凡报名参加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招生办给予车费补助(凭往返车票报销),办理车票报销时间:3月21日—3月30日,地点:仙溪校区行政楼A1-314。
四、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9日。申请办法:(1)填写《招生宣传志愿者申请表》(可到招生办网页下载);(2)打印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由各学院学工办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招生办备案;(3)《招生宣传志愿者申请表》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招生办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以下格式:姓名+学院)
2、1月13日-3月3日,志愿者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8日
点击下载此文件(包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宣传志愿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