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见各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或学校招生网招生简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城乡规划专业28000元/生•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摄影、经济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专业学费33000元/生•学年;会计学(ACCA班)学费3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27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600-29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具体以实际安排入住宿舍楼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