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我校在茂名校区召开春季高考录取工作会议,落实广东省考试院、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13号)精神,部署我校2021年度春季高考录取工作。伍世亮校长作工作讲话,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月明、副校长吴东、副校长龙瑞兰参加会议。
会上,招生就业处负责人陈德传达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关于春季高考录取工作的有关精神,汇报我校春季高考录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月明就我校的春季高考录取工作作纪律要求,并部署有关工作。
最后,学校伍世亮校长作工作讲话。伍校长强调,春季高考录取事关国家人才培养、事关千万考生及其家庭权益,是国家的教育大事,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伍校长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学校招生章程,将春季高考录取作为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事项,高质量完成录取工作。二是要科学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招生部门的统一工作部署,对单对点落实有关工作。三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四是要提高水平。招生工作要按照招生政策文件要求,确保录取过程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录取任务。
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纪检监察处、教信中心、相关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