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高校在校生、2021年被“学考”、“3+证书”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院校代码14587】
招生专业 及代码 |
志愿填报的专业代号 |
学制 (年) |
招生 计划(人) |
就读 教学点及电话 |
中职对口专业 |
学费 (元/年) |
学前教育 570102K |
721 |
3 |
55 |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0668-3939806】 |
学前教育(160100) 幼儿保育(160200) |
78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
722 |
3 |
55 |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计算机平面设计(090300)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 |
6410 |
三、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4月28日—5月1日
填报方式: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考核方式进行填报志愿;符合中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上传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传有经手人签名,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下同)。
2.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考生在选择我校志愿时,请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四、打印准考证【5月6日起】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报名系统不提供,则不需要准考证。
五、考生缴交考试费【5月14日】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考试当天(5月14日)到现场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两科收取,收费标准40元/科,两科合计80元,缴费时请按“姓名+专业”添加备注。没有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不编排考场。
六、考试安排【5月14日】
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形式。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
考试地点 |
考核时间 |
考核科目 |
考试类型 |
分值 |
学前教育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省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 |
8:30—10:30 |
综合文化知识 |
笔试 |
200 |
专业综合理论 |
笔试 |
150 |
|||
10:50—12:00 |
职业技能 |
实操 |
150 |
注意:
1、考生必须注册“粤康码”,并进行考前14天健康申报;
2、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专业综合理论:考核内容涵盖专业理论、学科概念、基本常识综合性知识内容;
4、职业技能: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学前教育专业采用动作模仿和面试的方式。
七、录取【5月30日前】
1、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2、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本校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合成总分”(考生合成总分=综合文化知识卷面分×0.2+专业综合理论卷面分×0.2+职业技能卷面分×0.2)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招生计划额满后,不再检索排位靠后的考生。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3、有关免试录取要求,详见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4、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根据省文件要求,我校不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八、培养方式
1、由我校和与教学点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对接试点中职学校协办。试点班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试点班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已录取的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专业点学习;如该专业点没有开展试点,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转入有关高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注意:其它未尽事宜,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有关志愿填报具体要求,请点击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上述内容与省政策文件有违背的,以省公布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点】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人民中路63号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点】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健康南路9号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