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对军烈属、孤残等部分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生家庭出现如洪涝、家庭成员重病等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可办理“绿色通道”,可以在没有缴纳学费时办理学籍注册等。
学校关工委与我校校友翟佳宇先生联合创立“翟佳宇”基金,保证每年对我校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万元人民币的资助。学校积极与校外企业合作,寻找热心单位,为广大贫困学生寻找资助途径,目前,学校与吉林省国信投资集团等多家单位建立良好关系,保证每年为我校提供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