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专业是我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确有余力的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其适应性而开设的,其目的是培养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一、辅修专业修读条件、修读方式及申报程序
(一)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的前二个学期中无重修不及格的课程。
(二)为保证学生有计划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和保证授课质量,实行辅修专业单独编班,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集中组织教学。
(三)辅修报名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辅导员推荐相结合,学生自选辅修专业。
二、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
(一)每个辅修专业均设置该专业的主干课程320学时左右,完成一个小论文或小设计(可安排在假期集中进行1~2周,或分散进行)。详见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二)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时间一般在第二学期末,全部教学环节于第七学期结束,每学期安排1~2门课程。
(三)辅修专业实行跨系或专业大类选修。
(四)报名人数不足25人的辅修专业不开班。
三、教学管理与学籍管理
(一)辅修专业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由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具体负责日常教学管理,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聘任教师和保证教学质量。
(二)教务处统一安排辅修专业的课程和辅修课程考试,其要求与主修课程相同。辅修课程不及格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第七学期末。
(三)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辅修专业资格。
1.辅修专业课程有二科需重修者;
2.辅修课程有一科补考不及格者。
(四)辅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单一式二份分别送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及教务处。
(五)教务处负责教学检查、审核成绩单及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认定。
四、证书及待遇
(一)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完成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同时,通过全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考核,即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二)对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学生,学校可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三)取得辅修毕业资格者可免修公共选修课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