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2021年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5+3”一体化专业学费按5年本科学费标准和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分阶段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入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69000元/年/生。住宿费暂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终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为准。收费标准的变化,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执行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