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各专业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本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8000元。
软件工程(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每生每年120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8000元,网络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
少数民族预科班升入本科专业,按照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无卫生间)每生每年700元;六人间(有卫生间)每生每年800元;四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