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省、市、自治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学校决定设立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奖励计划。 | |
。。一、获奖条件 | |
。。凡高考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当地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60分(含160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医科大学,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均可提出申请。 | |
。。二、奖励标准 | |
。。获得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免收其在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 |
。。三、评审程序 | |
。。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上报招生办公室。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每年开学典礼上进行颁奖。 | |
。。四、附则 | |
。。1、凡在每学年中的学习成绩未达到同年级同专业的平均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奖励资格。 | |
。。2、凡转学、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的或弄虚作假并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 | |
。。3、本细则自2013级学生起实施,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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