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十、奖学金: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我校设立的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
十一、助学方式:
1、助学贷款:设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两种贷款中的一种,目前因为手续更为简便,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补助:我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勤工助学专项补助。
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助学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
十二、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