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水平,根据《运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校字〔2020〕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对象 1、2021级学生
2、因暑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需要重新补充认定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认定时间 2021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附件1:高等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电子版(表格需用2010版excel校验通过);
2.《运城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报送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B09。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院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严重违反工作程序,或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系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事求是,精准认定
各院系在认定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过程中认真负责,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三)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各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客观提供其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四)保护受助学生隐私
班级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过程中,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同时,信息管理方面需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所有电子版报送由辅导员负责报送,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二是严格对资助信息公示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学生家庭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坚持够用原则。三是严格审批信息查询。对资助信息查询进行严格审批,避免资助信息泄密。
(五)建档备案
经院系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最后确定的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并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特别说明:原《运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校字〔2020〕45号)文件中认定程序缺少班级评议环节。各院系在认定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认定等程序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附:班级评议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运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结合学生本人日常消费,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评议。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确定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将评议结果报院系学生奖助工作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