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调整派遣,按下列程序办理: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解约,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持解约材料到院学生部申领《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毕业生另行签约(协议变更)申请表》并填写,由系学生工作组组长签注意见并签字。
3.毕业生持与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另行签约申请表,原《就业报到证》蓝白两联(白联在本人档案中)及解约材料到我院学生部审核。
4.学生部审核同意后,发放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重新签约后,院学生部对上述材料(原签协议书,解约材料、原《就业报到证》蓝白联,新签协议书)进行审核整理,书面报告省教育厅,申请办理调整。
6.属于同一地区调整的,在该辖区教育局办理。
7.通过协议派遣就业的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可申请改派,逾期不再办理,按在职人员调动的相关规定执行。
8.毕业生的改派,在毕业当年7月份以后办理,每月集中办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