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4.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6. 2021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在辽宁省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7.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8.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9.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10.2021年我校招收的“辽宁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