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及学校警务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新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准备。
一、报到。根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天内未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适龄青年携带《兵役登记证》办理入学手续时组织查验。(详见入学指南后《关于组织适龄青年开展兵役登记和高校新生入学查验<兵役登记证>的通知》)
三、新生入学时需带第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另每人带1寸、2寸免冠正位照片各5张,以备填写入学登记表、体检表等用。
四、新生档案须移交学校管理。新生档案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不接收新生自带档案。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0854,。快递单备注内请填写新生姓名及学号。
五、组织关系。辽宁省外的学生党员网络流转开通的可进行网络流转,网络流转名称为“中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员会”,也可根据当地党组织安排进行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开具组织介绍信的抬头应写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单位应写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组织关系由新生在报到前通过所在学校,经由当地县、市委组织部转至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内学生党员,只进行网络流转,网络流转名称为“中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员会”。
所有学生党员务必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并加盖本单位或本系统党委公章。
共青团员应带团员证(即团关系)。
六、学校实行警务管理,以下服装及备品由学校统一订购,学生交费购买。
学校为新生统一订购“九九”式警服。包括春秋常服、春秋执勤服、冬常服、夏作训服各1套,多功能服上衣1件,长袖制式衬衣、长袖内穿衬衣、夏执勤服、圆领短袖T恤衫各2件,单裤(女裙)2条(男生为单裤2条,女生为单裤、裙子各1条),大檐帽(女卷沿帽)、警便帽、棉帽各1顶,外腰带、内腰带、领带各1条,领带夹1枚,胸徽(硬式)、警号(硬式)、帽徽各2枚,胸徽(软式)、警号(软式)各4枚,领花3副,硬式、软式肩章各2副,套式肩章1副。
学校为新生统一订购学习、生活备品。包括床上用品(棉被、夏凉被、棉褥各1床,床垫1张,被罩1个,床单2条,枕头(含枕套)1个,枕巾、毛巾各2条,蚊帐1顶),脸盆、水杯、警用水壶、书包、拉杆箱各1个,单皮鞋、作训鞋各1双。
七、新生入学需交纳相关费用,共计8824(男生),8809(女生)元。具体费用如下:
1.每人每学年学费4800元,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
2.新生体检费60元;
3.预收教材费400元(多退少补);
4.警服费男生1263元,女生1258元(警服费总额男生为3158元,女生为3146元,其中学生承担警服费总额的40%,男生1263元,女生1258元,学校承担警服费总额的60%,男生1895人,女生1888元);
5.备品费男生为1101元,女生为1091元;
6.预存餐费200元(该费用提前充入学生的校园卡内)。
以上所需费用请使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达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进行缴费,具体使用方法请详阅《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使用及交费说明》。
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应缴费用存入卡内,注意:不要将生活费存入卡内,否则,系统自动扣除学、宿费时,导致生活费被扣除。
八、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宿舍为每个学生都配备了衣柜和统一定制的箱包,新生不要自带行李箱及大尺寸的旅行袋。
九、学生入校后配发校园卡,用于校内的身份认证、门禁、食堂用餐、图书馆借阅书籍、打热水、洗浴、超市购物等各种生活消费及日常管理。新生报到时到中队长办公室领取。
十、我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过困难认定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学年3000元,学习、表现优秀者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人;我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按照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