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学费:
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