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20年将按照各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批次),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线上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线上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志愿顺序接收第二志愿和其他志愿考生。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