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1年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模式。
对采用3+1+2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专业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和现代物流管理,其他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对采用3+3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2021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无文理分科(“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