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不超过120%投档比例进行调档,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100%的投档比例进行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因专业学习限制,色盲、色弱考生慎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份,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理科生按数、语、外排序高分录取,文科生按语、数、外排序高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