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特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学院一等奖学金:750元/学期。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要求、申请流程请参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1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2号】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走“绿色通道”进校学习。
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省政府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机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办法及工作流程请参照《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勤工助学: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相关部门会支付合理的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按照辽宁省有关文件通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