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之内,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5%之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办法,在分数优先原则前提下,同一批次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