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
学生住宿费标准:4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减免学费和宿费,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对符合我校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的可享受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