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湖南省交通学校,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2015年湖南省首批卓越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0多年来,学院坚持根植交通特色发展,转变思路内涵发展,技术创新引领发展,服务社会品牌发展,先后荣获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示范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占地728亩,各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38万元;全日制在籍学生1.2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592人,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3名,省部级专业带头人1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93%。
学院现设32个专业,构建了交通土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智能交通技术、交通运输服务四个交通特色专业群,构建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两个其它特色专业群。打造了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6个省级精品建设专业以及2个省示范性特色专业、2个省特色专业,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
学院先后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丰田、东风日产、湖南路桥等国内外近200家大中型品牌企业联合办学。订单学生覆盖大部分专业,占学生总数的1/2之多,实现了学生毕业有工作、企业发展有人才、学院办学有生源。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2%以上,“订单”专业就业率100%。出口畅才能入口旺。近年来,学院文理科招生投档线均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多次被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评为“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十三五”期间,学院瞄准“双一流”建设目标,依托“卓越学校”建设,突出交通行业特色,主动服务“五个强省”战略和湖南交通运输“四个交通”建设,初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形成“4+2+1”的专业群办学体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把学院建设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一流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2000人,招生专业(方向)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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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80 |
5060 |
机电工程学院 |
轮机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60 |
4600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职高对口 |
60 |
4600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理科、职高对口 |
60 |
4600 |
机电工程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2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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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20 |
5060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10 |
7500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经济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5060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建筑方向)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5060 |
建筑工程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3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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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学院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60 |
5060 |
智能交通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35 |
4600 |
智能交通学院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4600 |
智能交通学院 |
智能监控技术应用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95 |
4600 |
智能交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2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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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200 |
5060 |
路桥工程学院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50 |
5060 |
路桥工程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4600 |
路桥工程学院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50 |
4600 |
路桥工程学院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50 |
5060 |
路桥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公路方向)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50 |
5060 |
路桥工程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4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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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5060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5060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90 |
5060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30 |
5060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科、职高对口 |
30 |
5060 |
汽车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100 |
4600 |
汽车工程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4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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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学院 |
商务英语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20 |
3520 |
运输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5060 |
运输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30 |
3850 |
运输管理学院 |
会计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20 |
3850 |
运输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30 |
3850 |
运输管理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30 |
4600 |
运输管理学院 |
交通运营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4600 |
运输管理学院 |
港口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0 |
4600 |
运输管理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小计 |
2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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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0 |
(注:各专业最终收费标准以2019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31日。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填报2个专业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学院招生网。
4、自助缴费:2019年4月2日—4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2日—4日期间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办公楼A101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5、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2019年4月6日—7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8日9: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办公楼A101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五、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科目安排
第一类考生: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具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第二类考生: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不具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2、考试时间
(1)文化知识考试(笔试,第二类考生参加)
时 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
2019年 4月8日 (星期一) 14:00—16:00 |
文化知识考试 (笔试) |
语文(50分)、数学(50分)、综合知识(100分)3个部分,合计2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分为二个模块:模块一、文化综合知识,含英语应用能力测试(50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50分);模块二、汽车综合知识,含汽车发动机、底盘、电气等基础知识。报考汽车工程学院所属专业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中一个模块,其他考生只能选模块一。 |
教学楼C栋 |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所有考生均参加)
场次 |
时间 |
考试地点 |
1 |
4月9日(星期二)上午 09:00—12:30 |
教学楼B栋 |
2 |
4月9日(星期二)下午 13:30—17:30 |
|
备注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
六、录取
1、先按院校志愿优先,再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类别设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同类型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相应类型考生参考人数确定。
2、足球(男子)、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项目的体育特长考生可向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提出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根据《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择优录取。
3、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4、在学院单独招生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11日—31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4月2日—4日 |
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2日—4日期间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办公楼A101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
4月5日 |
审核报名考生的参考资格并公示审核通过考生名单(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
4月6日—7日 |
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
4月8日9:00—12:00 |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办公楼A101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
4月8日—9日 |
考试 |
4月中旬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
4月中旬 |
预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预录取手续(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新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