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始建于1993年,2006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办有良心的教育,育有作为的学生,建有品质的学校”为宗旨,遵循“独立之人格,仁爱之精神”的校训,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校园环境、办学设施、师资队伍、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处于全省同类院校的领先水平。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70.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7.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61万余元,建有完善的图书管理系统,纸质和电子图书共有141万余册。
学院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涉外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医学健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共开设33个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共有在校学生13500余人。
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为92.6%,就业专业对口率达61%以上,其中境外就业10%以上,学校多次被评为湖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也不断提升,现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是一所国际化办学特色非常鲜明的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现已成为湖南省小语种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国际教育合作交流中心。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4072,省编代码为4788。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总计划2670,招生专业33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含退役军人计划)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英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100 |
18800 |
小学英语教育 |
80 |
19800 |
|
西语学院 |
应用法语 |
70 |
18800 |
应用西班牙语 |
80 |
18800 |
|
应用外语(葡萄牙语) |
40 |
18800 |
|
应用德语 |
40 |
18800 |
|
应用俄语 |
40 |
18800 |
|
应用外语(意大利语) |
30 |
18800 |
|
东语学院 |
应用日语 |
80 |
18800 |
商务日语 |
80 |
18800 |
|
应用韩语 |
50 |
18800 |
|
应用阿拉伯语 |
30 |
18800 |
|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
护理 |
410 |
20800 |
助产 |
50 |
20800 |
|
中医康复技术 |
80 |
208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80 |
20800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 |
20800 |
|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0 |
20800 |
大数据技术 |
50 |
20800 |
|
智能建造技术 |
30 |
20800 |
|
软件技术 |
120 |
20800 |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音乐传播 |
80 |
21800 |
艺术设计 |
60 |
21800 |
|
学前教育 |
300 |
19800 |
|
休闲体育 |
30 |
19800 |
|
舞蹈教育 |
50 |
21800 |
|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17800 |
大数据与会计 |
100 |
178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50 |
178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50 |
178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0 |
17800 |
|
市场营销 |
50 |
17800 |
|
空中乘务 |
50 |
17800 |
|
国际教育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合作方向) |
20 |
28000 |
护理(国际合作方向) |
20 |
28000 |
|
应用外语(国际合作方向) |
20 |
28000 |
|
艺术设计(国际合作方向) |
20 |
28000 |
|
合计 |
2670 |
—— |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所有专业均可填报,招生计划200人。
第三章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5、退役军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2年3月6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到招生就业处服务窗口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高考报名身份界定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5日—22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
http://www.hnflc.cn:808/zhaosheng.aspx,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外招生直通车。
7、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15日—22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外招生直通车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生综合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四章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应往届考生:
(1)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一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不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考生(以下简称二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3)中职毕业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类考生),同样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按职高对口类别),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退役军人考生:
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0%。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内容 |
2022年3月22日 |
文化素质测试 |
90分钟 |
文化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为语文、英语基础科目知识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能力、职业技能等。 |
职业技能测试(其他考生) |
30分钟 |
备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形式待定;面试为合格性测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注:所有录取时间安排也会同时公布在湖外招生直通车公众号上,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
第六章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一类考生、二类考生、三类考生、退役军人四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一、二、三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一、二、三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5、退役军人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6、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不进行调剂录取;第二批次按先递补(遇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8、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第七章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附则
1、本章程由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院党委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