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备注 |
01 |
550403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涉藏州县 |
02 |
550403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9+3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专业。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4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2.核准名单内的考生于2023年4月4日前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查看《2023年“9+3”单独招生考试公告》,按公告内的相关要求参加4月10日到校现场审核、熟悉考场和4月11日 “9+3”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至10日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9+3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130元/人)。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2.缴费成功后,考生在 “9+3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文化旅游学院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考查考生基本时事政治法律哲学(40%)、文化历史地理百科(40%)、生活礼仪心理健康(20%)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常识,注重考查学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机考)。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3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具体考试场地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录取中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3.“9+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4.录取比例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进行录取。
(二)有关事项
1.考生于4月13日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4月13日上午9:00-11:00期间,拨打电话028-61059158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学校招生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6日12:00前按要求发送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4.“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3月15日前 |
学校招生网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9+3”单独招生章程。 |
3月21日8:00-23日17:00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9+3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专业。 |
4月4日前 |
学校招生网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2023年“9+3”单独招生考试公告》。 |
4月6日-10日 |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9+3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
4月10日9:00-16:00 |
考生到学校现场递交“9+3”单招报名表和免试相关资料,学校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熟悉考场。 |
4月11日 |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机考) |
4月13日 |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4月13日上午9:00-11:00期间,拨打电话028-61059158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
4月20日-26日 |
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结束后 |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的“9+3”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同时考生入校报到注册后不能转专业。
(四)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邮政编码:610213
咨询电话:028-85766716 64551517(传真:85769752)
监督电话:028-85767736
咨询QQ群:106220940
学校招生网:https://zsw.svcc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