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南昌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司法辅警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警3人。其中:男性岗位2人,女性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月18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8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纸质版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还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已报名考生均可参加考试,但必须达到进入面试比例。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60%)+面试(40%)。
2.体能测试分为2个项目,其中,男子项目为俯卧撑(1分钟)、1000米跑;女子项目为:仰卧起坐(1分钟)、800米跑,各占体能测试成绩50%。评分标准见附件。
3.面试考试为结构化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按跑步测试用时短的进入)。面试后按照参考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且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法院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考核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