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公用行业等部门从事如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或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我校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公共管理学科所属专业,具有研究生推免权(研究生保送资格)及考研免试数学的极大优势。同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洪亮教授,院长,博士学位,硕士生导师,从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和科研21年,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律。公共管理系系主任刘力玮,博士学位,硕士生导师,从事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领域相关研究。专业教师共13人,其中,博士9人,硕士4人;近三年共获批56项科研项目,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15项;共获批科研经费761.91万元;发表学术论文45篇;获教学及科研奖项9项。除了校内强大的教学团队外,还聘请了省内政府、事业单位及非营利组织中的部门管理者十余人作为本专业的校外导师,为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强大的师资支持。
该专业培养方向为“综合行政管理”。培养的毕业生具备“四个突出”特点,即突出的沟通能力、突出的组织能力、突出的写作能力和突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自2003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以来,注重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养,连续20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2%以上,就业满意度达到95%。
本专业对于有考研、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志向的学生具有巨大优势,体现在:考研无数学科目,且本校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达到一定标准可获得推荐免试读研资格),可对学生深入指导,提高考研成功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涉及的所有理论科目均设有相关课程,且有面试仿真实训环节。近年来,考取研究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学生比例达到25%。
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各级党政机关,质监、市政、电台等事业单位,电信、银行、邮政等各类公用企业工作,从事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管理、高级文秘、财务管理等工作。随着我国行政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的深入,必将催生大量的公共事业管理或服务部门,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需求量也必将大幅增加,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光明。
学生通过扎实的基础理论学习,借助丰富的校内外实训、实践环节的实践能力培养,涌现出了大量的优秀毕业生代表,如:
2024届毕业生樊伟杰保送至西北大学(211工程院校)攻读硕士。同时,刘丹、孙嘉怡、崔欣悦、宋小青等6位同学被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录取攻读硕士学位。苏琪琪则成功进入汉江大学,攻读学科教学硕士。此外,2022届公共管理硕士王美琪(本科及硕士均在本学科完成)已加入哈尔滨广厦学院,从事高校教师。韩晓丽,同届本科毕业生,被免试推荐至西北大学(211工程院校)攻读硕士。贾新颖,2021届本科毕业生,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在中国矿业大学继续深造硕士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