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下实施,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2、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普通批次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河南省专科提前批医科类、中外合作办学批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5、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