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议签订
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统筹,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培养高校配合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库通过深度贫困县所属市(州)卫生健康委下至深度贫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县定向委培名额,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养高校作为协议签订主体与免费医学生(专科)(签订协议时,免费医学生(专科)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法定监护人签字,下同)签订《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培养协议”,另行制定)。培养协议签订应遵循自愿原则。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协议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三、教学培养
1.被录取学生签订协议后,须按照培养高校规定,完成入学报到、注册及相关事项。学生报到时,须携带已签订好的《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提交培养高校。未签订或未携带培养协议的,高校不予受理报到注册,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
2.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由培养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本校相关制度实施管理。培养高校根据规章制度,视学生学业及表现情况有权作出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
3.培养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普通专科学生培养目标,制定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增加农村常见病诊疗技术、中医药等课程,努力使学生掌握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全科医疗基本技能。
4.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享有国家和省及培养学校规定的奖贷勤政策。
四、毕业证书与就业
1.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完成高等医学教育专科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和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2.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实行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所在县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在县域外医疗卫生机构流动。
3.编制岗位保障。拟进入事业单位的,各县(市、区)需按定向委培名额预留出相应编制和岗位,保证定向委培大学生毕业后有编可用。
4.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毕业后,由培养高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邮寄往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统一保管。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要履行协议,毕业后按规定到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个月内聘用安置定向医学生到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就业安排情况报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