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志愿填报日期截止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的3位考生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绩,分别填报了各自院校。几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时,却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7月12日,澎湃新闻从天台县公安局获悉,天台警方日前侦破一起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案件,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日前,今年参加高考的张某想看一下自己的志愿填报情况,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后,发现上面的志愿并非自己填报的志愿,被人篡改了。高考志愿填报在6月27日下午就已结束,张某要想修改根本不可能。于是张某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两位要好的同学鲍某、汤某,鲍某、汤某两人上网查询,发现他们的志愿也被人篡改了。3人随即向天台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陈某。7月4日下午,经过追查,陈某在家里被传唤到派出所。
据陈某向警方交代,他与张某三人是高中同学,关系一直较好。成绩揭晓后,全班的同学于6月26日回校填报志愿。在老师办公室时,老师将他的成绩和张某、鲍某、汤某进行比较,称这3人成绩较平时提高了很多,但他却只有300多分,可能是全班垫底。
在此情况下,陈某利用知道张某、鲍某、汤某三位同学身份证号码和登录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密码的便利,在6月27日下午高校志愿填报结束前,使用手机登录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先后将张某、鲍某、汤某三人的高考志愿篡改掉。
陈某称,他改了同学的高校志愿后,内心非常惶恐。6月29日,他再次登录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试图把张某三人的志愿改回来,但因早已过了志愿填报截止日期而无法修改。知道自己闯了祸后,陈某不敢跟其他人说。
查明事实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后台记录恢复了张某、鲍某、汤某三人的原始高校志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天台警方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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