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了一批在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20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2020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中违规考生的处理公告。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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