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也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参考资料。
近期,福建各大高校录取发布2020年招生章程,福建高考信息平台第一时间整理更新院校录取规则,并于本页面持续更新。
1、福州大学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四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不含江苏省),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单科成绩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3.福建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口试需合格。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5.地矿类(包括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取得学校指定的专业联考合格证并报考学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4+考生专业成绩×2.5×0.6
音乐学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4+考生专业成绩×2.5×0.6
2.其他省市(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学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注: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学校各项目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华侨大学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之内。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
学校以20分为上限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三科总成绩同分,文史类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华侨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6.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学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通过教育部审批取得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其文考上线投档学校后,学校按篮球(男子)、羽毛球、田径、足球(男子)、游泳分开排序,根据考生参加学校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总人数不超55人,招生计划详见《华侨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规定执行。
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临床医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3、福建农林大学
录取规则
1.投档学校的福建省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批次的非美术类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录取。
2.除福建省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外投档学校的非美术类考生,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3.非美术类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其他省按该省规定的科目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4.福建省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对于投档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0.6+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省内平行志愿特征分)*0.4;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5.福建省外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凡投档学校的省外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江苏省美术类专业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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