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仰恩大学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档原则
福建省原则上按照1:1的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服从调剂者全部录取。其他省份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录取细则
1.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级差”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8、厦门华厦学院
录取原则
1.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没有口试要求。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福建省艺术类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方向与舞蹈方向)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20%+专业省统考成绩×2.5×80%
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模式、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投档后按照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如需综合分计算的参照我校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计算。
19、闽南理工学院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普通文理本科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福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体育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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