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录取规则
第十条普通文理本、专科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艺术(美术)类考生: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2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二条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普通类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依次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英语的单科顺序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选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学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音乐、美术类综合分或表演类专业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8、美大学诚毅学院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确定。
第十四条专业调配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批准,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招生
面向福建省招生,学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为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包含固定照顾加分。
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对艺术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二十条体育类专业招生
学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若对体育类专业有专门规定的省份,则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录取原则
第十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各省(区、市)录取专业调配采用“专业级差”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投档等效成绩(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以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福建省艺术类各专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浙江省各专业按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省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福建省外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所在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综合、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最低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学院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仍相同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为我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项目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或有填报该类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学生需在第一学年末参加雅思或同等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未达到者按学院课程计划学习。根据教学安排,进入实验班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学分互认),也可选择继续留在我院就读。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与审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