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贤,海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海南省考试局党组书记、局长。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18年第5期第13—19页。
摘要:海南省作为我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实践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充分吸收和借鉴首批试点省份高考改革成功经验,以问题为导向,以考生为本,科学设计改革方案,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稳步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形成独特的海南经验,可供全国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
2017年,继上海、浙江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第一批试点省市成功落地后,海南与北京、天津、山东作为第二批扩大试点省市进入实施阶段。2018年3月21日,《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海南试点方案》)正式发布,海南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1、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1.1 研制过程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影响亿万民众的“中国第一考”已历经40余年。为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省逐步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海南省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自2014年启动改革至今,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从政策设计、舆论宣传、资金保障等多方位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在试点方案研制过程中,海南省与教育部保持密切沟通,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关键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先后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座谈会等160余场次,参加的各界人士达2500余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1万余份,广泛听取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校长和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及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到意见和建议300余条。
在充分借鉴上海、浙江先行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南省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多方论证,研究制定了符合海南省实际的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报教育部审核并备案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1.2 指导思想
《海南试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
1.3 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引导学校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增加学生和高等学校的选择权,科学评价学生发展水平,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坚持统筹实施。整体设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系统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协同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实施。
1.4 改革目标
2017年,海南省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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