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保障举措
3.1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海南省政府全力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宏观管理和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5—2018年连续4年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海南省重点改革事项予以推进。2014年1月组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政策研制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对关键问题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调研,具体指导方案的制定,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也分别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地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此外,强化政府对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考试命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试题命制与考试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2 加快完善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体系
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平稳顺利落地,海南省依据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方案,加强调研和规划,研究制定《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实施方案》《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管理与评价机制。结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海南省高中学校课程教学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及学校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主动适应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努力构建海南省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政策体系。
3.3 加大对高考综合改革的保障力度
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教育教学提出了新要求,高中学校普遍采取选课走班方式教学,对学校的校舍、教学仪器设备、教师等办学条件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中学校急需进行管理变革。对此,海南省提前作出应对,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2015—2017年投入近6亿元,改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面向全国引进“好校长、好教师”300名,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全国16所优质高中进驻海南省合作办学。同时,还加大教师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力度,有效缓解了部分高中学校师资不足问题。未来,海南省将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高中“一校一案”,优化高中办学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选课走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制度,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实施。
3.4 加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宣传培训和服务指导
为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以来,海南省先后组织了2轮从市县行政领导到基层学校校长、教师的全覆盖培训;向2017年高一年级新生发放《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小册子,开展生涯规划教育;通过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海南省高中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培训;举办生涯规划与选科指导教师培训。通过这些宣传和培训,统一认识,凝聚共识,明确任务,为做好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未来将结合《海南试点方案》的新要求,继续分类开展全员培训,让政策执行部门、校长、教师更加了解和掌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改革措施和路线图,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新高考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让学生、家长更加了解改革政策,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3.5 加强考生选课走班学习指导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局限文科、理科设置,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选考科目。为解决好因选择机会的增加出现的学生选择权利和选择能力不匹配的问题,海南省在前期开展了高考综合改革重点课题研究和样本学校相关实践,制定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及学校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海南省高中生涯规划读本》,并在部分学校试用。此外,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研修,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积极创造办学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组织方式,根据学生不同的选择,合理编班,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以满足学生选课的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
在实践中,为了让学生更科学、准确地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海南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编制了在海南省招生的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提前2年向广大考生公布;投入专项资金开发了选课走班系统,方便学校重建教学秩序,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指导,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兴趣,发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选择和规划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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