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行选择确定。
19日,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通知。省教育厅提醒,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向,对照《要求》选择自己的选考科目。同时要求,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不提科目要求”的专业数量占43.5%
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指出,各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1门、2门、3门选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
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中,“不提科目要求”的专业数量为6294个,占专业总数的43.5%;选考科目要求中提及最多的是物理科目,共有6870专业,占专业总数的47.5%;其次是化学科目,被2841个专业提及,占专业总数的19.6%;再次是生物科目,被1665个专业提及,占专业总数的11.5%;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被提及的专业数量,分别为414个、514个、524个,占专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9%、3.6%、3.6%。
通知指出,因部分高校尚不能确定2020年在海南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所以暂时报送了本校的全部本科专业目录。由于高校的院系及专业设置可能调整变化,2020年在海南省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对不合理限制学生选课权的,要及时纠正
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选课走班。选课走班工作要坚持学生自主原则。要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科学选择科目。在学生自主选科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开设科目组合,满足学生的选科学习需求。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依托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择学习科目,进行选课走班,以信息化手段助推高考综合改革。此外,对不合理限制学生课程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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