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携带《专业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不得穿国家机关制式服装或培训机构统一制作的服装。
二、考生严禁携带(佩戴)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三、考生须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和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统考面试。进入考点前,须将已经携带的手机等禁止带入考点的物品提前交家长、老师等送考人员,再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一次贴身检查(含携带物品),然后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检查通过后,排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前往签到处,考生在签到时由系统随机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然后考生前往候考室,在候考室门口出具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再次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贴身检查(含携带物品)。
四、考生在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考生根据考试工作人员叫号先到备考室备考,备考完毕到考场参加考试。如有行李箱须一同带到备考室和考场门口。进入备考室前,考生在备考室门口出具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备考室。通过Pad扫描准考证条形码进入系统,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试题。考生使用Pad阅读抽取到的试题备考,备考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备考时间一结束,Pad自动停止显示备考内容。考生在考场外候考,候考期间考生注意保暖。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并在大屏幕上核对本人信息。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生在考场内指定位置依次依据考试指令先考试文学作品朗诵3分钟,再考命题即兴表演3分钟。每科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即开始倒计时,倒计时结束,系统自动结束音视频录制,倒计时结束后的面试内容无效。如倒计时尚未结束,考生已完成考试内容,考生须举手做V形手势示意结束该科目考试,考试工作人员手动停止音视频录制。
文学作品朗诵时,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并且须与上传的文学作品一致,否则该科考生成绩视普通话水平、朗诵不一致情节轻重扣分,不脱稿朗诵该科按零分处理。
七、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听从考场指令,佩戴耳机视听考试系统录制的各科音视频的前、中、后片段,确认音视频无误后,在现场打印的《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录音录像确认单》上签字离场。本人音视频无误,但考生拒不签字的,由至少2人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做出书面说明确认相应音视频系考生本人考试时段录制内容。考生离场后直接携带行李箱离开考点,在考点内不与任何人交流考试内容,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八、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严禁喧哗,严禁自我介绍或出现任何暗示情形,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说话,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九、考生如不遵守本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等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进行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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