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费〔2015〕201、286号,闽价费〔2017〕24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2008〕9号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就读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各类收费标准如下: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有所不同。
文理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年;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收费标准5460元/年,第三、四学年收费标准16000元/年;
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第一、二、四学年在福建农林大学学习期间,每年1.5万元,第三学年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期间按该校学费标准收取;
园艺(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两年,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三年,每年20000元,出国后加方按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收取,如未出国,后两年每年5460元;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三年,每年20000元,出国后按加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如未出国,第四年5460元;
以上学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届时可参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招生计划本,校招生办网站也将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