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学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人·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200元/人·学年;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6人间学生公寓为970元/人·学年(含空调费70元/人·学年);8人间学生公寓为550元/人·学年(含空调费50元/人·学年)。
(三)退费办法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