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全天。如无特殊情况,请勿提前报到。
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逾期7天(至9月18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址
1. 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新路388号。
2. 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正门)、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24号(北门)。
三、新生报到时须带齐本人以下证件及材料
1.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
2. 党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注:①广东省党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②广东省外党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仲恺农业工程学院;③如在报到前30天已开转移证明的,同样有效。
3. 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4. 密封好的本人纸质档案(密封袋不得破损)。
注: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级市、县、区或原高中学校领取纸质档案。
5. 近期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8张。
以上证件及材料于报到时直接交新生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材料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录取时的电子档案完全一致。
四、健康复查与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健康复查。
健康复查合格、入学信息审核无误者,给予办理注册手续。新生注册后,即获得我校学籍,正式成为我校学生。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 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请参阅《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2. 教材款500元/人。因不同专业所需教材不同,所需费用会有差异,购买教材时将根据实际价格收取款项。
3. 新生校服(运动服)116元/人。白云校区请于9月1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学生公寓一栋1楼,海珠校区请于9月13日(周二)9:00-11:30、下午2:30-4:30到30栋一楼体育部办公室,以班为单位缴费。
六、保险购买
1.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我校学生统一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学生享受医疗待遇种类包括:校内门诊,校外医院门(急)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住院等基本医疗待遇。
2. 新生报到时还可自愿购买其他面向普通高校大学生的商业保险。
七、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设立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多方努力后仍无法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后解决经费问题”。通过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须提交:①本人签字、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由一个认定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电子文档可向所属学院索要)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需要进一步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事宜的新生,请致电或登录学校学生处助学贷款管理网站查询。
八、户口迁移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户口需要迁移到本校的新生,请在入学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交到所在学院报到处,由学院统一交学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
2. 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加盖户口专用章。
3. 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学生在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入和迁出事宜。
4. 注意事项:《户口迁移证》中迁移地址一栏必须为“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大院”;请认真核对迁移证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籍贯”、“出生地”是否详细(必须具体至市/县一级),派出所公章是否模糊,若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要求当地派出所更正。
九、其它事项
1. 新生报到后安排:9月12~14日新生入学教育;9月15~17日上午中秋节放假;9月17日下午~30日新生军训。
2. 易班是集教育教学、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新生可参阅《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6年新生易班网络社区注册及使用指南》注册易班账号,提前了解学校信息,联系班级辅导员及新同学,参与新生主题活动。
3. 新生如需办理网络服务,报到后与所在学院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