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奖助学措施
1. “仲明助学金”。每年资助20名,每人3000元。
2. 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年按在校生的18%比例奖励,每人400~1200元。
3. 农科专业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农科类专业(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园林、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学生,每人每年300元。
4. 园艺园林行业奖助学金。共设立“棕榈园林奖学金”、“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华苑园艺优秀奖学金”、 “茏腾园林奖助学金”、“四季景山奖学金”、“白云园建助学金”等六项,奖金幅度从1000元至5000元不同等级。奖助对象为园艺、园林等专业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奖助总金额达17万元。
5. 动物科技学院奖助学金。共设立“天科奖助学金”、“恒兴奖助学金”、“广生元奖助学金”、“金宇奖助学金”等四项。每年资助190名学生,其中奖学金每人1000元,助学金每人1000元。
6. 轻工食品学院奖助学金。共设立“华栋助学金”、“吴志勇助学金”、“铭康奖助学金”和“名花奖助学金”、“康铭明辉奖助学金”等五项。每年资助70名学生,其中奖学金每人1500元,助学金每人1000元。
7. 管理学院奖助学金。共设立“核生奖助学金”其中奖学金每年奖励20人,每人1000元;助学金,每年资助20人,每人1000元;专业技能竞赛奖金10000元。每年总奖助金额达5万元。
8.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奖助学金。设立“蓝锋校友奖学金”,每年奖励5人,每人2000元。
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设立“植宝素精英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院大四优秀学生,每年奖励15人,每人2000元;设立“乡喜精英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资源环境科学专业大三优秀学生,每年奖励15人,每人2000元。
10. 农学院奖学金。设立“大参林饮品·陈老橘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农学院在校三、四年级优秀学生,每年奖励10人,每人1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
1.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