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社会体育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7400元/生·学年;住宿费1100-14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