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700-8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
E-mail:zhaoban@zknu.edu.cn
学校网址:www.zknu.edu.cn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